動力噴霧機質量評價技術規范
標準編號NY/T1006—2006
范圍:本標準規定了動力噴霧機質量評價指標、檢驗方法和檢驗規則。本標準適用于由動力驅動的農用液力噴霧機;電動液力噴霧機可參照執行。
主要技術內容
1.安全防護裝置
(1)對操作者有危險的部位(啟動輪、傳動裝置及高溫部件)應設置防護罩。
(2)應固定永久性的安全警告標志。液泵的旋轉方向應在防護罩或附近位置明晰標示。
2.性能指標
(1)噴霧機配用液泵性能:壓力為0—5兆帕;標定轉速為500—1500轉/分鐘;容積效率為柱塞泵≥90%,活塞泵≥93%,活塞隔膜泵≥74%;泵效率為柱塞泵≥68%,活塞泵≥68%,活塞隔膜泵≥70%。
(2)藥液箱:藥液箱蓋應聯結牢固,密封可靠,不會松動或自動開啟而造成藥液泄漏。加液口應設置濾網,加液口直徑應不小于100毫米。加液時,操作者應能看清液面位置。
(3)調壓卸荷性能:噴霧機應具有調壓卸荷裝置,在工作壓力范圍內應能平穩地調壓。在額定轉速下,當關閉噴射部件或截止閥時,對于有手動卸壓裝置的噴霧機,調壓手輪全部旋松時壓力不得超過1.0兆帕;扳動卸壓手柄,液泵壓力應迅速下降到0.5兆帕以下;對于有自動卸壓裝置的噴霧機,液泵壓力瞬間上升不得超過調定工作壓力的1.2倍,卸荷泵壓應低于1.0兆帕。
(4)空氣室:空氣室應具有良好的耐壓性能,在最高工作壓力2倍的試驗壓力下保持1分鐘,不允許出現破裂、滲漏等現象。
(5)噴射部件:噴射部件在1.5倍最高工作壓力的試驗壓力下保持1分鐘,不允許出現破裂、滲漏等現象;噴霧軟管上應有標明制造廠和最大允許工作壓力的永久性標志。
(6)啟動性能:噴霧機應按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操作方法進行啟動試驗。手搖啟動及手拉啟動繩啟動方式以次數計算,啟動3次,啟動成功次數應不少于1次;手拉自回繩啟動方式按時間計算,啟動時間不超過30秒。 |